陕西市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出台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30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张伟峰张文记者陈启发来自陕西省,为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防止校园内发生食品安全事故,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省教育厅近日联合发布了《陕西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现行《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明确规定学校食堂餐饮服务应当取得许可证,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应当服从主要职责。建立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

《办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负责学校食堂(喂养单位)的食品安全监督管理,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学校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工作。管理工作。教育行政部门应当制定学校食堂建设的发展规划和扶持政策,促进食堂基础设施建设的标准化。安装透明玻璃隔断或通过视频传输,大力实施光明灶工程,鼓励和支持学校食堂建立食品安全实验室,提高学校食品安全保障水平。

条例明确规定了学校食堂餐饮服务许可证制度。学校食堂应当以学校校长为法定代表人(或者负责人)申请许可证,依法承担食品安全责任。负责学校食堂食品安全工作。负责人是学校食品安全的具体负责人。建立食品安全管理体系和岗位责任制,配备专职食品安全管理人员,全面负责学校食堂的管理。具有集体资质的女生企业,按要求检验订购的食品,并签署食品安全责任书。实施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由学校独立管理,不得承包;建立校长合作用餐制度,及时发现和解决食堂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困难。

《办法》要求教育行政部门与学校签订《食品安全责任书》,建立学校食品安全责任追究制度。违反规定、疏忽管理、玩忽职守的,造成学生发生食物中毒事故,或者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延误、不报告、隐瞒报告造成严重不良后果的,由相应的责任人追究责任;我将追究刑事责任。

《办法》明确规定,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应当为学校食堂、餐饮企业(单位)建立食品安全信用档案,提高信用记录不良的食品生产经营者的监督检查频率。以学校食堂为食品安全监督检查对象,以依法查处无照经营为重点。转让、涂改、出借、转售、出租餐饮服务许可证等违法、违法行为c.教育行政部门会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采取定期检查和随机抽样的形式,加强学校食堂的食品安全监督,发现问题通知并责令改正;情节严重的,应依法严肃处理,并相应负责。

同时,《办法》明确规定和规范了学校食堂的规划和设施、员工的管理、食品的采购加工、食品样品的保存。高等学校以外的食堂;购买速冻食品;违反规定加工、生产芸豆、发芽马铃薯、鲜黄花菜、豆奶等高危食品;严格收购、储存和使用亚硝酸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