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8年通知湘潭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堂经营权合同服务项目采购通知书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29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湘潭市工商局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采购通知湘潭市工商局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招标公告日期:2018年3月1日由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湘潭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委托的工商行政管理局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开标。1、有资格、有能力的单位欢迎参加投标。采购项目名称:湘潭市工商局食堂经营权承包服务项目二,项目编号:2.1政府采购编号:潭市财政征收计划{2018}0064编号2.2采购代理编号:LYZC-180215 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IV、评标方法:综合评分法5、预算金额:100万元年;三年:300万元6年,使用寿命:三年;服务人数:150人(根据实际用餐数量)7、投标资格要求:7.1项基本资格投标人:7.1.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的规定。税务登记证、社会保险登记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或者加盖过去三个月依法缴纳的税收和社会保险复印件。保险费证明(税务复印件、社会保险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的支付凭证、委托代理协议和过去三个月的支付凭证(加盖单位公章的收据副本)或者法定征税机关签发的免税凭证原件Y 7.1.4在参加政府采购活动之前的三年内;书面声明7.1.5无重大商业活动非法记录的投标人;书面声明7.1.5未列入《违约强制执行清单》的投标人税务违法行为,政府采购中的严重非法和不值得信赖行为的记录(格式自取),附于中国信贷(http:www.creditChina.gov.gov.gov.gov.cn)政府采购网站(http:www.ccgp gov cn查询记录。法律、行政法规7.2规定的投标人具体资格要求7.2.1投标人必须有相当规模的餐饮服务,一次可同时承接150多人用餐(提供有关认证材料);熟悉食品卫生卫生防疫等相关法律法规的规章和知识;良好的信誉、雄厚的实力、明显的服务优势;7.3投标人遵守纪律和法律,诚实守信,过去餐饮服务管理没有违法、违规、违规。1、违反合同等不良记录;7.4名投标人一旦中标,必须由投标人管理层亲自承担,不得转包。中标后向全体职工提供健康证明,并要求持证上岗;7.5本工程不予受理。注:供货商有新三证一体登记制度改革实施证书,视为持有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和税务登记证。供应商有实施一体五证登记制度改革的新证件,被认定为持有营业执照和营业团体。组织机构代码证、税务登记证和社会保险登记证。t有关资格的基本规定,供货商如三证或五证一证请说明。投标保证金:8.1投标保证金金额为陆万元(人民币)。8.4投标保证金账户的截止日期为投标截止日期。通过网络下载的投标文件具有与书面招标文件相同的法律效力。每个投标人应在该期限内按照有关要求完成该项目的在线申请。于2018年3月08日17:00登记申请CA证书(北京时间)。9.3投标文件每套标价400元,在提交投标文件时支付。10.1提交投标文件的截止日期和开标时间为9:00。2018年3月22日。根据招标文件的要求加盖或者不加盖的投标文件将被拒绝。如果邀请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者其授权代表出席开标仪式,法定代表人或者授权代表人应当出席。请大家准时出席会议,出示身份证原件并签字,以示出席;否则,投标将被拒绝。特别提醒:投标人在购买投标文件之前,必须通过邮件或电话与联系人联系。获得详细的投标通知联系人:刘龚特尔:13910713224e邮件:ZBCG01@ 163.co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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