学校食堂禁止个人承包

点击次数:0   更新时间:2018-08-31 00:00:00     来源:上海万康餐饮管理有限公司 【关闭
  《南方日报》(实习记者王彪)近日发布了《惠州市教育局、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粮食局、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体育局等学校食品安全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为惠州市全年60家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的建设提供了落地参考。同时也反映了党在食品药品监督管理体系中群众路线教育活动和政府行为民主评价工作的实践。n与学校和家长的学生,并在学校开展食品安全活动。

根据本办法的规定,实施义务教育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必须由学校自己经营,非营养改善计划的学校食堂应当独立管理。明确规定企业承包学校食堂的资格和退出机制。承办学校食堂的餐饮企业应当从事餐饮业三年以上,具有承办大型餐厅的经验,4000余人的学校食堂还应当有两家合格的餐饮企业,具有个体差异。教师与学生之间发生食物中毒、安全生产责任事故或者学生因食品价格和质量原因罢工的,由有关部门责令或者退出学校食堂承包经营合同中规定的期限。

南滩小学实验学校正积极筹建食品安全示范学校食堂。记者在校食堂看到,生熟分开,环境清洁,冰箱存放6月15日和16日,78种菜肴样品。学生家长邹小姐告诉记者,学校食堂里的食物很受孩子们的欢迎,一旦他们约好带孩子出去玩,孩子们就得饭后离开。在学校食堂吃饭。然而,并不是所有的学生都对餐厅满意。一个四年级的孩子告诉记者,鸡翅有时每周五都不卫生。学校校长朱文辉回答说,学校已经建立了校长的邮箱和月刊。Y反馈形式为家长及时收到学生和家长反馈。目前,食品安全问题尚无定论。

版权所有1997年至2018年由www.